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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埃及:瑪阿特的羽毛就成了一個判斷人是否有罪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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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埃及神話中,瑪阿特是一位頭上飾有鴕鳥毛的女神,鴕鳥羽毛就是她的象征。

人死後,亡靈被帶入陰間,進入來世審判庭,對審判官自證清白。

他們的心臟被置於太平上,用瑪阿特頭上的羽毛或瑪阿特雕像進行稱重。

人生前每做一件壞事,心臟就會加重一分。古埃及人認為,沒有被罪孽玷汙的心臟不應該具有重量。

如果天平一端的亡靈心臟重量小於等於太平另一端的瑪阿特羽毛的重量,那麼,他就可以繼續向前走,順利進入來世。反之,就會被守在天平邊的惡魔吞食。

因此,瑪阿特的羽毛就成了一個判斷人是否有罪的標準。

瑪阿特,成了古埃及人心中公正、秩序、真理的象征。

瑪阿特在創世之時奠定了神的秩序,其名字本身就擁有真理、秩序、平衡、法律、道德、正義等多重含義。

而現實生活中所謂的名詞“瑪阿特(mt)”源於動詞“引領,指導”(m),含義是“事物應然之道”,代表了人的美好品德。

“瑪阿特”作為和諧的宇宙秩序,既涵蓋了正義的社會秩序,也包括了神聖的自然秩序。

國王的權利由“瑪阿特”賦予,也就必須維持“瑪阿特”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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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阿特內涵的演進

瑪阿特的含義在古埃及有著明顯的漸變過程,但它確是古埃及的基本觀念。

瑪阿特最早作為一個道德概念出現在金字塔文之中。

它由最早的古王國時期的紀念碑式的存在轉變為神的意誌,也就是人間的統治者法老的意誌。瑪阿特的基本內涵已經形成, 瑪阿特倫理的基礎得以確立。

第一中間期與中王國時代,隨著古王國的衰落,秩序的含義得以強調。瑪阿特觀念逐步被民眾理解,人與神的聯系逐漸緊密,美德被強調。

新王國時期,神的意誌與瑪阿特逐漸統一。

國王通過瑪阿特觀念這一思想來控制人民,重新建立起一種良好的社會秩序。神權與王權得到了很好的結合。

瑪阿特也成為國王限定行為、渴望正義的基本方式。

但是,無論是哪一個時期,瑪阿特觀念的具體內涵都是為神、為法老盡忠,代表了社會正義、美德與人的良好品性。

它不再是一個神話中的人物,而是抽象成了一種社會倫理或社會秩序。

古埃及書信中的瑪阿特觀念

書信是古埃及人重要的社會交流途徑。它記載著人們的思想,是瑪阿特觀念的重要的物質載體。

有學者將這些出土的古埃及信件按內容和主題,分為官方信件和私人信件兩種。

官方書信又包括三種:一是經濟活動信件,以稅物的征收和運輸為主要內容;二是外交信件,以新王國第十八王朝阿瑪納時代的阿瑪納信件為代表;三是行政管理信件,以王室敕令和行政公文為主。

私人信件內容廣泛,通信的主體遍及從王室到平民。

內容涉及法律訴訟、宗教儀式和日常生活問候等方面,是古代埃及人社會生活的集中且真實的反映。因此,私人信件中蘊含著瑪阿特觀念是不言而喻的。

有學者以下面這兩封信為例,探究一下古埃及書信的瑪阿特觀念。

中王國第十二王朝的國王塞索斯特裏斯三世國王寫給財務總管的一封信中這樣寫道:

活著的荷魯斯:神聖顯現;兩夫人:生來聖潔;金荷魯斯:神聖無比;上、下埃及之王:卡赫考爾;拉之子:塞索斯特裏斯三世,像拉神一樣永生。王室法令頒布給世襲貴族、法官、王室掌印者、國王唯一的朋友,兩金屋和兩銀屋的總管,財庫主管,擁有榮耀之人伊赫爾奈菲爾提:

陛下命令你乘船去提尼特諾姆,為了給西方最重要之人—我的父親奧西裏斯制作紀念碑,也就是為了重修用陛下在奧西裏斯的命令下從征服努比亞的勝利中帶回的金銀合金制作的奧西裏斯的神秘崇拜雕像。

現在這種正確的做事方式是有益於我的父親奧西裏斯的,自從陛下委派了你,你就要做這件事,相信你做的一切首先是為證明陛下(對你的)信任,因為你是陛下一手撫養起來的養子,你是在王宮中長大的唯一的孩子,所以你受益於陛下威嚴的監護是事實。

當你還是一個26歲的年輕人時,陛下任命你為他的同伴。因為我看出你是一個行為良好,口齒伶俐,天生聰慧的人,陛下才選擇了你。

現在陛下差遣你去做這件事,因為陛下知道除了你以外,再沒有人可以做這件事了。現在就去,照陛下所吩咐的一切行事後就返回。

而在這封信的開頭,同時列出了國王與官員的頭銜,表示出出對收信人的尊重,使國王對其下發指令分派任務就顯得順理成章了。

接著,國王用曾給予收件人的一系列提攜和恩澤,提示收信人—官員伊赫爾奈菲爾提要“知恩圖報”,現在就是報答國王的恩澤的最好時機。

最後國王在信件中提出要求,命令他乘船前往阿拜多斯,為國王的父親奧西裏斯神重修紀念碑。

國王希望塑造在下屬官員的心裏的一位強有力的領導者形象,希望他們嚴格遵從自己的命令,但他並沒有以簡單粗暴的方式直接命令屬下。他很好地把握了君臣關系的“度”,以此來提高自己的權威性。

他並沒有像中國古代君王那樣,在給臣屬的公文中,一味通過自己身為君王的無上權勢使臣屬不得不服從,而是恩威並施。潛臺詞就是:“正是因為我對你有恩,所以你才要以幫我做這件事的方式回報我的恩情。”

通過將收信人,即屬下官員的頭銜開列出來的方式,以此表示對屬下的贊賞。意思就是:“我對你如此贊賞,那麼,希望你不要辜負我對你的希望。”

在這種情況下,臣屬必將心甘情願地為國王服務。

瑪阿特觀念中的公正和仁慈正是由此得到體現。

在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統治下的埃及社會,王權之上,所有的臣屬都是為皇帝服務。

然而上述書信揭示出,在作為古代埃及主流意識形態的瑪阿特觀念的指導下,王權不僅有威嚴暴虐的一面,也有仁慈溫情的另一面。

由此可見,正是瑪阿特觀念讓國王與臣民和諧相處,從而達到了穩固王權穩定社會的目的。

在古埃及,只有約1%的人具有識字書寫能力,因此對於大多數埃及人來說,想要寫信就只能假借他人之手,而書吏便承擔了這個代寫信件的任務。

書吏在寫信中,也要秉承瑪阿特觀念。

國王通過書吏,用瑪阿特觀念教化百姓,將王權的指令準確地傳達給百姓。因此,瑪阿特觀念中的責任意識對於書吏來說尤為重要。而這些書信就恰恰體現了書吏對瑪阿特觀念中的責任意識的具體而有效的實踐。

中王國第十三王朝國王命令書吏在給他的一位宰相的書信中寫道:

[第五年],播種季的第三個月的第二十天(左右)。一份王室敕令帶到南方城市(底比斯)的一位[傳令官]的辦公地。

王室敕令[給]城市[長官]、宰相兼六大法庭的總管安虎:

現在將國王的敕令帶給你以通知你,門前長者伊比亞,瑞孟彥赫之子,請願道“可付諸文字,起草一份在國王仆人的庭帳中[……]對犯人的同夥皮伊的指控,他一直非法利用逃犯尚克胡,(應該)把他(皮伊)帶回王宮以便對他所犯的罪行進行審問。”他如此說。

現在請願書已被批準。把皮伊監管在你的住所,以便你之後可以對他采取行動。

願國王永生、繁榮和健康,繁榮(和興盛)。

書吏在信中傳達國王的命令時以第三人稱“現在將國王的敕令帶給你以通知你”作為開始,這是因為在傳達國王的命令時,書吏很可能對信件的接收者朗讀這段話。

在這封書信中,國王對指定對象發出指示性話語,即書信接收者指示是“把他(皮伊)帶回王宮以便對他所犯的罪行進行審問”。

這一命令一方面以書面文字呈現,再通過書吏的宣讀,將命令轉變為面對面的溝通,以此體現出對被命令者的尊重。

另一方面,書吏朗讀信件,用聲音與收件人進行對話,告訴對方自己是從對方的角度出發,並用特定的詞語表達出來,體現了瑪阿特觀念所提倡的正義以及用尊重來對待他人的社會道德規範。

信件通過寫信者與收信者的溝通方式,將瑪阿特觀念中的服從與和諧充分地表達了出來:國王遵從神明、個體遵從國王、下級遵從上級,即使上級與自己的意見相左也要以委婉的方式來說服上級。

在古埃及人看來,這種服從意識與和諧觀念就是他們日常行為的指導思想,從而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維護埃及王權、穩定埃及社會秩序的作用。

參考資料

《古埃及 亡靈書》金壽福 譯註

《古埃及書信中的瑪阿特觀念》郭丹彤、陳嘉琪

《瑪阿特觀念的漸變與永恒》靳玲

《埃及中的奧西裏斯神話與瑪阿特》李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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